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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水鱼虾不宜生食
生成2006-11-13 16:56:31 来源:乌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键词:淡水鱼虾不宜生食 
  
  长期生食淡水鱼虾较易引起慢性寄生虫病。人体染此病后,主要病症为慢性消化机能紊乱,如不规则的腹泻和便秘、食欲不振、上腹部胀满、肝隐痛,消瘦、贫血、失眠、心悸等。胆囊炎、肝肿大,少数病人可因肝硬化或诱发肝癌而死亡。儿童若有大量肝吸虫寄生时,可影响生长发育,甚至引起侏儒症等。因此必须注意如下事项:

  一、“生拌鱼片”类菜肴不宜多食

  这些菜肴是将生鱼片加上刺激味较强的辣椒面和辣椒油、胡椒粉、葱、姜、蒜、酒等和其它调料拌制而成,并未加热。尽管醋、蒜等调料具有消毒杀菌的功能,但不能杀死华枝睾吸虫。经检查发现,染有病虫的淡水鱼虾,1g 鱼、虾肉中含幼虫数可达400多只,这些幼虫不但耐干燥,而且耐受食醋和盐腌,在醋(3%、4%)中可存活2 h,在酱油(NaCl为19.3%)中可存活5h。由此可见,用适量的醋、蒜和其它调料拌制的“生拌鱼片”或“炝虾“类菜肴,其病虫依然存在,是不宜食用的。

  二、“活吃鲤鱼”类菜肴不宜食用

  这类菜肴是先将活鱼沾上淀粉糊,再用湿布把整个头包裹起来(包括鱼的前半身),只将其尾部放热油中短时间稍炸,就装般浇上汁提前做好的芡汁,上桌食用。鱼体大部分并末因受热而发生质变,鱼肉中病虫仍然存在。同样道理,较厚的鱼、虾肉,在用爆、炒、炸等烹调方法烹制菜肴时,也常因加热时间短,鱼、虾肉没完全成熟而不易杀死其体内的幼虫。这类菜肴也不宜食用。

  三、食用淡水鱼、虾必须彻底加热

  实验证明,约1mm厚的鱼片,放入60℃、70℃、75℃热水中,分别需要15s、6s、3s才可杀死鱼肉中幼虫,放入90℃热水中,1s后可即杀死,放入100℃热水中,很快就被杀死。由此可知,华技睾吸虫对热的抵抗力很弱。因此,在用炸、炒、爆等时间加热的烹调方法时,要尽量把淡水鱼、虾切的薄一些、小一些。在做整条鱼或大块鱼肉时,尽量采用炖、焖、烧等长时间加热的烹调方法,以便彻底加热,消除虫害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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